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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科技局以浦发改[2023]基字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南浦片区五一三路以北、丹桂**路以南、皇华山路以西、南**路以东的地块内。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83258.09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608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根据《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规定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 18:00:00至2023年9月19日 23:59:59 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总分74分(取消总监答辩及监理大纲)。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五一三路639号二楼,邮编:3534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93,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五一三路639号三楼浦宏招标,邮编:3534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215,传真:/ 联系人: 钟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网 联系电话:0599-****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0599-****988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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