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世界文化遗产****示范区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州 | 公告时间 | 2023-09-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09-14 00:00:00至2023-09-21 17:30:00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09-25 09:3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市**市**街27号 ****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10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镇常青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6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街2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8102 |
项目概况 **县世界文化遗产****示范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25 0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世界文化遗产****示范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54
最高限价(万元):54
采购需求:全过程咨询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合同审查、投资估算、设计阶段的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预算、施工阶段造价跟踪监理、竣工结算和项目后评价阶段审计及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含事前评估、执行监控、目标管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绩效评价。(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根据采购人通知时间出具成果,同时按计划时间安排完成各节点的工作内容、出具相应成果。 标段2:根据采购人通知时间出具成果,同时按计划时间安排完成各节点的工作内容、出具相应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磋商申请人(第1标段)具备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和信誉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申请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标项2】 3.2磋商申请人(第2标段)具有中华人民**国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时间:2023-09-14 00:00至2023-09-21 17: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3-09-25 09: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时间:2023-09-25 09:30(**时间)
地点:**省****市**市**街27号 ****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县世界文化遗产****示范区建设项目第1标段:
保证金金额:4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9-25 09:30
(2)**县世界文化遗产****示范区建设项目第2标段:
保证金金额:4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9-25 09:30
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2提供2022年09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3提供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0至2022****公司内部自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cn/luban/finance/honghe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镇常青路7号
联系方式:0873-****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街27号
联系方式:189****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 话:189****8102
采购文件 | 194(政采云)**县世界文化遗产****示范区建设项目磋商文件.docx | 2023-09-14 | 下载 | |
其他文件 | 供应商-投标保函操作指南****0706.pdf | 2023-09-14 | 下载 | |
其他文件 | 供应商-履约保函操作指南(**)****0802.pdf | 2023-09-14 | 下载 | |
其他文件 | 公告.pdf | 2023-09-14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