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关于**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余发改复〔2019]1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市**县**县子营街道
2.2 建设规模:建6米宽小区道路600米,室外给水管道1560米;室外污水管道1420米;室外雨水管道1650米;绿化8509平方米;路灯照明工程2930米;供配电管道工程1060米;弱电管道工程1130米,1250KVA箱式变压器4台等
2.3 合同估算价:174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0时0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县白泥镇河滨北路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80****9291 电子邮件:****@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遵****商务中心(CBD)5号楼10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851-****1530 电子邮件:****@qq.com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地址: **县子营街道河滨北路 、联系电话: 0851-****1911 )
2023年09月15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8.10最终修改稿)(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