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市**中路123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230号 |
项目名称 | 水**上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县刘集镇**村凤颖**侧水利大厦3楼 投标报价:****6367.88元 工期(交货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4分 |
项目负责人:王成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01228 技术负责人:侯玲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FGY****125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引江济淮工程(**段)菜子湖影响处理工程(**市)二期建设工程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1、**省世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洼地治理工程**市境内中期调整项目 2、裕溪河治理**县西河段工程施工5标 项目负责人奖项:/ 技术负责人业绩:引江济淮工程(**段)菜子湖影响处理工程(**市)二期建设工程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路丝绸厂宿舍4号楼138栋114号 投标报价:****8250.88元 工期(交货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63分 |
项目负责人:赵海涛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03666 技术负责人:徐倏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0)****0197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市汤泊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3标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市汤泊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3标 项目负责人奖项:/ 技术负责人业绩:**市汤泊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1-2022年)3标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新桥村 投标报价:****8424.00元 工期(交货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4.82分 |
项目负责人:梅红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86566 技术负责人:章运健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CZ****38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县尧渡河欧密至东流老闸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标段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县尧渡河欧密至东流老闸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标段 2、**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榆村白际项目区榆村乡项目 项目负责人奖项:/ 技术负责人业绩:**市**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四标段(马衙河项目区)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18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63-****2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63-****96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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