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等8所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 年7 月 28日至 2023年7月30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学校等8所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45.88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齐老师023-****18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张老师023-****6616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196 | 15日历天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第二名 | ****公司 | ****327 | 15日历天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业绩:(1)**市****小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业绩:(1****学校等9所学校教室照明LED灯具项目 (2)2021****小学视觉环境改造项目 (3****教育局****学校灯光改造项目 (4)2021****学校(园)明亮行动灯光改造项目 (5****学校灯光改造项目 (6****科技局高级中学 (7****中心小学教室护眼灯改造提升项目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公司在开标时发现投标保证金未进行市场主体登记,评标过程中查验无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证明。不满足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4条要求,做否决投标处理。 **贝林****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这四家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非比选申请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业绩,不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1.4.1条,三、业绩要求”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根据“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比选申请情况一览表”中“其他”项的要求,对这四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023-****1836)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