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固自然规告字[2023]11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委托****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规划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 亩均 税收 | 备注 |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系数 | 绿化率\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1 | 2023-43 | 通达道北侧、礼士路西侧 | 工业 | 13566.71 | 20.35 | 不低于1.2 | 不低于40% | 不低于10%,不高于15% | 不高于30米 | 50 | 996 | 1107 | 20万元或20万元整倍数 | 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及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 350万元/亩 | 不低于30万元/亩 | 地上物一并出让 |
2 | 2023-50 | 育新路西侧、迎春**侧 | 居住 | 18148.52 | 27.22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2976.4 | 14882 | 100万元或10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2056.87 | 3.09 | 40 | ||||||||||||||
3 | 2023-51 | 育新路西侧 | 居住 | 6903.44 | 10.36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1012.2 | 5061 | 50万元或5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4 | 2023-52 | 育新路东侧 | 居住 | 10865.29 | 16.30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1636 | 8180 | 50万元或5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213.85 | 0.32 | 40 | ||||||||||||||
5 | 2023-53 | 育新路东侧 | 居住 | 1001.21 | 1.50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199 | 995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354.70 | 0.53 | 40 | ||||||||||||||
6 | 2023CL-9 | 惠文东街南侧、**路西侧 | 居住 | 7275.12 | 10.91 | 不低于1.3,不高于1.6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2116.6 | 10583 | 100万元或10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7090.69 | 10.64 | 40 | ||||||||||||||
7 | 2023CL-10 | **路东侧 | 居住 | 767.79 | 1.15 | 不低于1.3,不高于1.6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112.6 | 563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地上物一并出让 |
8 | 2023CL-11 | **路东侧 | 居住 | 5815.51 | 8.72 | 不低于1.3,不高于2.5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4055 | 4506 | 20万元或2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9 | 2023CL-12 | **西街北侧、**路西侧 | 居住 | 13071.39 | 19.61 | 不低于1.3,不高于2.6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3156.4 | 15782 | 100万元或10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6553.31 | 9.83 | 40 | ||||||||||||||
备注:1、2023-43号地块为标准地,环境及能耗符合行业标准。该地块项目符合环境,水**及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气候等条件要求,无生产技术要求。地块已完成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均符合项目用地标准。 2、2023-50号、2023-51号、2023-52号、2023-53号地块属于同一旧城改造项目。该四宗地块开工时间:2025年1月,竣工时间2028年1月。配套公建统一配建,情况如下:幼儿园5913.01平方米,位于二区2-31#、五区5-13#;****服务站2887.69平方米,位于二区2-35#一二层;文化活动站2400平方米,位于一区1-13#一层、五区5-11#一二层;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246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二区一处,结合绿地设置;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262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一区一处、三区一处,结合绿地设置;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8891.7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五区各一处,结合绿地设置;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含室外健身器材)221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五区各一处,结合绿地设置;****政府10600平方米,位于四区4-10#;****中心3082平方米,位于三区3-2#一二层、3-3#一二层、四区4-2#一二层、4-3#一二层;****中心639.41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二层、五区5-14#一二层;居委会1997.18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二层、1-13#一层、二区2-27#一二层、三区3-1#一二层、四区4-5#一二层、4-7#一二层、五区5-14#一二层;警务室156.83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27#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5#一层、五区5-11#一层;物业管理与服务3166.46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二层、二区2-1#一层、2-20#一层、2-23#一二层、2-39#一层、三区3-1#一二层、3-21#一层、四区4-1#一二层、4-11#一层、五区5-8#一二层;监控室138.63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27#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7#一层、五区5-12#一层;储蓄所304.15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四区4-2#一层;邮电所302.70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四区4-3#一层;公共厕所565.41平方米,位于一区1-13#一层、二区2-37#一二三层、三区3-1#一层、四区4-1#一层、五区5-16#一层;燃气调压站100.39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34#一层;路灯配电室201.81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34#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11#一层、五区5-16#一层;电梯维保间154.12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27#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1#一层、五区5-3#一层;热交换站(地下)3959平方米,位于一区1-11#北侧、二区2-10#北侧、三区3-9#东侧、四区4-8#西北侧、五区5-4#北侧;再生**回收点10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各区各两处;生活垃圾收集站40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五区一处;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居民存车处(地下)20846.97平方米,结合各区地库空间布置。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3、2023CL-9号、2023CL-10号地块属于同一旧城改造项目。该两宗地块开工时间:2025年1月,竣工时间2028年1月。配套公建统一配建,情况如下:居民健身场地120平方米,位于1#楼西侧;便民店148.70平方米,位于1#楼首层;物业管理用房240.87平方米,位于1#楼三层;养老用房77.31平方米,位于1#楼一层;居委会300平方米,位于1#楼三、四层;公共厕所54.56平方米,位于1#楼一层;治安联防站48.56平方米,位于1#楼首层;消防控制室150平方米,位于1#楼首层;换热站预留100平方米,位于地下室;垃圾收集点3处,根据70米范围布置。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4、2023CL-11号地块属于旧城改造项目。地块开工时间:2024年11月,竣工时间2027年11月。该地块配套公建统一配建,情况如下:村委会908.48平方米,位于11#楼1F、2F;红白理事会305.35平方米,位于11#楼1F;物业管理与服务660.33平方米,位于12#楼2F、3F;文化活动站1276.54平方米,位于11#楼2F、3F;****服务站271.70平方米,位于12#楼1F;公共厕所84.90平方米,位于12#楼1F;警务室31.05平方米,位于12#楼1F;阅览室173.71平方米,位于12#楼2F;****中心593.28平方米,位于12#楼3F;残疾人康复室103.78平方米,位于12#楼1F;社区服务大厅115.62平方米,位于12#楼1F;****中心(托老所)772.89平方米,位于7#楼1F、2F;幼儿园3190.20平方米,位于9#楼;变配电室1#、2#、3#529.71平方米,位于18#楼东侧、11#楼北侧、16#楼东侧;生活垃圾收集站121.31平方米,位于11#楼东侧;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消防控制室70平方米,位于地库;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占地面积1310平方米,位于11#楼东侧;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占地面积1815平方米,根据景观分布在住宅楼周边;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占地面积450平方米,结合集中绿地设置;再生**回收点占地面积10平方米,位于4#楼南侧、10#楼南侧;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占地面积20平方米,位于12#楼西侧;室外健身器械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位于1#楼南侧、10#楼西侧。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5、2023CL-12号地块属于旧城改造项目。地块开工时间:2025年1月,竣工时间2028年1月。该地块需配建室外体育设施用地面积445.8平方米或室内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48.6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39.5平方米;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5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56.02平方米;卫生站200平方米;警务室30平方米;技防监控室20-50平方米;设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成交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签订《出让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4、被监管系统通报的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8日16时止,每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时间);
2、报名地点:**县**路西侧、**馨苑北****交易中心(为提高效率请提前电话咨询);
3、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期间,如上)****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详细审阅本次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须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6****银行到账为准),16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四、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
2、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2、自公告之日起展示出让宗地,申请人可与出让人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工业用地的受让单位必须先****政府****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明确产业项目行业门类、投资、开竣工时间、产出、税收、退出机制等相关要求,方可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应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征信查询报告。申请人应首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xy.****.cn)进行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如有查询信息,则提供该网站的查询结果,即法人信用记录;如无查询信息,则再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进行查询,并提供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结果,即信用信息报告。
六、发布媒介
中国土地市场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日报》、****政府信息公**台。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B座18楼1808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7926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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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