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评估结论为不含税价值。 二、此次转让的房产租赁合同于2027年1月30日到期,若原承租方未最终受让,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租金由最终受让方享有。 三、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四、本次转让房产186-19号、186-20号水电暖一体合并改造并将地下室打通使用,需整体转让。 五、该房产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所占土地性质为划拨,为共有宗地面积,未进行分割。受让方须在属地自然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方可办理相关变更过户手续。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和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无关。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关于处置资产有关情况的说明》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