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仁**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改造项****社区)(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财政厅川财规【2020】11号文件,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仁**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提升改造项****社区)
三、资金情况:政府资金:539748.50元。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磋商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邀请方式:
邀请方式:根据川财规〔2020〕11号文件的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采购人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采购品目汇总预算金额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法实施采购,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0日(上午 10 : 00 - 12 : 00 ,下午 14 : 00 - 17 : 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文件地点:****园区北路91号网贸港3号楼3****幼儿园对面)。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公司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盖鲜章(报名截止后文件统一发至报名单位指定邮箱)。
2.文件售价:200元
3.报名咨询:黄女士;联系电话:028-****8839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5日14:00时整(**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园区北路91号网贸港3号楼3****幼儿园对面)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仁**龙滩大道5号
联 系 人: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园区北路91号网贸港3号楼3****幼儿园对面)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