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
2.2 建设规模:1、生态修复工程:****工业园区生态护岸整治和修复工程; 排污口出口段挡墙整治 、**段河道整治 ,满足防洪、排涝及引水等河道基本功能。2、污染整治工程:****处理厂及管网进行改扩建及提标改造,配套管网 。扩建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 ,配建人工降温湿地,集中处理工业固废垃圾,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项目建设期i+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年09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或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9月 21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23年10月12日 11时00分00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12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凯江路218号2楼
邮 编: 618000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185****84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高新区天府五街777号21、22、23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28-****6387
传 真: 028-****648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9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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