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地址:**镇学后村路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县中房朗润园北门西90米 |
项目名称 | 高****中心建设产业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地址:**省******办事处虹桥大街 投标报价:****662.56元 工期:7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董文祥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6496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地址:****开发区**西路科创大厦人才公寓六楼 投标报价:****895.24元 工期:7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夏维干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0936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中心市场 投标报价:****271.66元 工期:7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黄敦琴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 皖234****0794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仅按照中标候选人名称的笔画顺序排列(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源泽****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社保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技术负责人与******公司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条款(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同的;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修改暂估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修改暂估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集团有限公 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社保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百灿****公司因社保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修改暂估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京良****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技术负责人与******公司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1.1条款(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同的;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社保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社保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社保不符合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5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9****700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7****27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