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不见面开标)**县自然**局关于(略)公告
- 【信息时间: (略)
(不见面开标)**县自然**局关于(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2日 09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略) |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控规编制 | 1 | 项 | 209000(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吉购(略) | (略) | 1 | 项 | 18000(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3(略),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释义: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特定资格要求中至少一种资质,联合体成员应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并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以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代表联合组成的投标人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牵头人单位公章(另有说明除外) 并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同意并认可。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 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 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08:00 至 (略)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09点0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银行****支行二楼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县水边**城玉宏壹号15栋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