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改革局以宁发改农经〔2023〕3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镇渔湾村、麻庄村。
2.2 工程规模:**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施工建设期监理。
2.3 项目投资总额:****000.00元;(Ⅲ标段(二次)估算852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自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标段编号:****;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施工建设期监理。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及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 投标人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名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中列为投标受限人。
3.3标段名称:**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1日09时00分 起至2023年09月27日 17时00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进行项目报名确认,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须****交易中心网(www.****.cn)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 CA 锁,使用 CA 锁登陆**省公共**交易平台办理电子化招投标相关手续。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2 标段名称:**县**镇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Ⅲ标段(二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 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所有投标人需通过 **省公共**交易平台 完成投标过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相关操作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6.2 逾期未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 上传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采购与招标网www.****.com》、《**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镇三星路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15-****6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 系 人:冯丹、杨慧
电 话:029-****0100转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