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法院档案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档案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2023年09月22日 16:3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6: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2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蒲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62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桑珠路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 180****71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蜀西路9****中心1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蒲老师028-****662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采购需求中的付款方式,由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进场1个月,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剩余7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采购人依据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若成交供应商未出具税务发票,采购人可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正为 4、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服务期满后经甲方抽检符合甲方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采购人依据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若成交供应商未出具税务发票,采购人可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桑珠路38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 180****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西路9****中心1401
联系方式:蒲老师028-****6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老师
电 话: 028-****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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