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程总承包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70%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分值包括工程总承包部分评分和委托运营部分评分。工程总承包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70%,委托运营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30%,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两部分得分乘以权重之和,即:最终得分=工程总承包部分得分×70%+委托运营部分得分×30% 1、工程总承包部分:100分,占比70%。其中: 投标报价:60分 承包人建议书:11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11分 业绩:10分 资信:8分 2、项目运营部分100分,占比30%。其中: 运营报价: 50 分 运营管理方案: 25分 运营业绩:20分 运营品牌:5分 |
工程总承包部分评分因素 |
5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1-K)+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7%~10%(含7%,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900元, 勘察设计费:****000元。 |
6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7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 投标报价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1;当ai>A时,Q=2。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8 | 2.2.4(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11分)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1.乡村**的设计概念 | 乡村**概念简述透析,目标定位准确。 | C1(满分100分) | D1=20% |
2.项目现状调研 | 项目现状调研是否详实,是否有缺项漏项。 | C1(满分100分) | D1=20% |
3、设计方案体现本土特色 | 设计方案是否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材料选用是否体现了本土特色。 | C1(满分100分) | D1=20% |
4、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完整性 | 设计方案的功能和造型是否美观、**、实用,交通组织清晰合理,需考虑村民等对出行便利的需求;设计合理、有序,雨污水、道路等专业方案设计合理,并且具有可实施性。 建筑改造提供平、立面图及效果图;是否根据本地特征进行分类整治,庭院整治是否与立面统一考虑。室内装饰提供平面图、效果图。 | C1(满分100分) | D1=20% |
5、3D动画展示 | 3D动画场景展示(不少于3分钟)。 | C1(满分100分) | D1=20%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9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11分) | 评审子项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1.总体概述 | 提供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 E1(满分100分) | F1=24% |
2.施工组织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项目的衔接方案的优化建议,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 E2(满分100分) | F2=26% |
3.采购管理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施工组织布置、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采购管理方案、临时交通组织方案、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 E3(满分100分) | F3=24% |
4.施工的重点难点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本招标项目主体设备施工的难点和针对其难点提出合理对策,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 E4(满分100分) | F4=26%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0 | 2.2.4(4) | 业绩评分标准 (10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8分) | 投标人(指承担本项设计任务方)“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牵头人或独立投标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美丽乡村或综合整治或有机更新,合同金额1.4亿及以上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EPC项目,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1)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
投标人(指承担本项施工任务方)“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美丽乡村和综合整治3000万元及以上的EPC项目,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1)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
| | |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0分) | / |
| | | 3. 获奖业绩 (2分) | (指承担本项主体设计任务或主体施工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获奖业绩的工程承包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获奖不计。 (2)工程奖项的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 (3)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4)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是指: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11 | 2.2.4(5) | 资信评分标准 (8分) | 1. 企业资质资格 (0.5分) |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
2.设计施工一体化 (0.5分) |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0.5分。 注:分包单位为****公司或分包单位与****集团****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公司。 |
3.项目管理机构(5分) | 本项目拟派的设计人员情况: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专业正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专业正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结构专业正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市政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道路专业正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景观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专业及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6.装饰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装饰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各专业负责人均满足上述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设计工单位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4.企业信用评价(2分) | 本项目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得分:如果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属于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按照第1种方式计算信用分;如果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属于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施工单位按照第2种方式计算信用分;如果独立投标人同时承担主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其信用分高者。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建设厅的**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 市政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建设厅的**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2)委托运营部分评分因素,满分为100分,权重为30%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2 | 2.2.4(6) | 运营报价(50分) | 运营报价(50分) | 本项目拟对清溪未来村农文旅融合示范带及环线品质提升建设项目委托开展---景区门票收费管理、配套商铺招商及管理、车辆收费与管理等运营服务,投标人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运营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运营服务费响应性报价,报价按25万元/年运营超额收益返还建设单位的得满分50分,否则不得分。 |
13 | 2.2.4(7) | 运营管理方案(25分)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子项目评分(分)权重 |
1.运营分析及策略(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分析及运营策略进行评分,包括:①区位分析;②需求分析;③运营思路;④发展定位。每小项内容细化、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清晰到位的得1.25分;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有偏离的每处扣1.25分,扣完为止;内容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2.运营实施路径(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营实施路径进行评分,包括:①活动策划;②游线设计;③营销推广;④盈利模式。每小项内容细化、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清晰到位的得1.25分;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有偏离的每处扣1.25分,扣完为止;内容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运营保障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营保障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分,包括:①运营人员的配置保障;②运营秩序管理;③运营安全保障;④卫生保洁。每小项内容细化、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清晰到位的得1.25分; 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有偏离的每处扣1.25分,扣完为止;内容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4.运营应急处理预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评分,包括:①游客紧急疏散;②节假日游客高峰处理;③防汛预案;④治安、消防预案。每小项内容细化、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清晰到位的得1.25分;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有偏离的每处扣1.25分,扣完为止;内容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宣传推广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宣传推广方案进行评分:内容细化、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清晰到位的得5分,思路不清晰、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有偏离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4 | 2.2.4(8) | 运营类似业绩(20分) | 运营类似业绩(20分) | 投标人承担过乡村整个村落开发综合管理运营业绩的(以项目**协议或项目资产租赁协议或合同为准)每提供1个项目得5分,最高20分。 须提供:项目**协议或项目资产租赁协议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5 | 2.2.4(9) | 运营品牌(5分) | 运营品牌(5分) | 投标人****酒店民宿、乡村度假、乡村康养、乡村农场、数字乡村等)相关乡村注册商标或形象设计且能够对外授权使用的,每提供1个注册商标或形象设计得2.5分,最高得5分。 须提供: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