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所属烘干车间设备、建筑物及其相应场地五年租赁使用权项目通****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烘干车间设备、建筑物及其相应场地五年租赁使用权
三、标的资产内容:
烘干车间设备、建筑物及其相应场地(位于**市官庄镇后十字路村齐鲁桃**200米路西。包括2套烘干设备;车间主体1119.3平方米,高16米;外接部分339.2平方米,高8.5米)五年租赁使用权,出租底价100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2日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公司****公司所属烘干车间设备、建筑物及其相应场地五年租赁使用权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10月12日15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网****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1日、12日 上午9时-10时 地点:**市官庄镇后十字路村,联系人:陈经理152****3399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上午9:0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交易中心官网、****官网、****拍卖行有限公司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要求
1、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在展示期间内到现场向出租方指定人员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已有充分的了解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产权交易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然后5个工作日内携成交通知书到出租方处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第一年的租赁价款(成交价款按年度缴纳,后续租赁费用于每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付清)及交易费用。
3、本项目实行固定年租赁费用与浮动出厂抽成并行的模式计付费用。粮食贸易抽成以入库系统所示数量为准,需烘干的粮食按20元/吨抽成、不需烘干的粮食或在外地调运的粮食烘干加工按10元/吨抽成。年抽成总额20万以下的部分不予收取,超出20万元部分,承租方须于年度最后一个月期满前支付完毕。
4、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运营、自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费、水电费、升级改造费用、人员工资等)、自负盈亏。
5、承租方须承诺投入90万元用于对烘干车间配套设施投资升级建设,投资建设需在合同签署后1年内完成,具体投资建设内容,经双方根据生产所需的事项予以确定。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配备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人员及物资,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承租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出租方,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相应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纠纷(含劳动纠纷)、处罚及损失等皆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还须额外进行赔偿。
8、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标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设定担保,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无权将标的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出现擅自转让行为,出租方将终止合同。
10、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提前终止的,升级改造后厂房、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因双方协商一致、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终止的,出租方应按照未履行期限所占本合同期限的比例向承租方返还改造费用、退回本年度已付租金的未履约部分,不再做其他补偿。改造费用的确认由双方共同确定,如改造费用的认定双方未达成一致,则选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审计,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机构联系电话:赵先生0536-****505/176****8746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2289号
******公司****公司所属烘干车间设备、建筑物及其相应场地五年租赁使用权(第二次)挂牌(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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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