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第9标段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县井头圩镇等6个乡镇石坝村等3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新增建设)]第9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人担保中要求提交的投标担保形式修改为:
√ ①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担保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收取投标担保的账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到《****交易中心网》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账户名称:投标人自行到《****交易中心网》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账 号:投标人自行到《****交易中心网》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②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 司担保保函) 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 元)。 递交方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用电子保函的,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自行下载学习),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函的扫描件一并上传。
√ ③形式三: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递交方式: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保险的扫描件一并上传。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及附件为准。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已作了相应修改,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地 址:**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35号
联 系 人:龙建斌
电 话:137****6791(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与**路交汇处西南侧湘江美郡北门二楼
项目负责人:伍艳
电 话:147****687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