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 ** 省 ** 市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控制价98.68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提供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评标当日,将会利用“天眼查”等,将投标人两两交互查询关联关系,并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上述关系的,会将****小组评审】
3.4投标人目前在该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地方和军队限制投标且近3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亡3人以上;或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提供承诺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函】。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未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同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 9 月 25 日至 10月 5 日(09:00—12:00, 14:00—17:00)。
5.2获取地点:****。
5.3发售方式:凡愿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 9 月 25 日至2023年 10 月 5日,带齐以下资料现地获取:
①通过网上方式获取,请获取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章扫描邮件至我单位,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我单位取得联系(邮箱地址见本公告9);
②通过现场方式获取,请获取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获取(具体地址请联系我单位人员,联系方式见本公告9)。
注: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资格审查人员判定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随机定标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分(**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3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省**市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78****2301
电 话:0591-****3730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