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 ****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招标人为 ****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汉高速中海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项目计划利用乐汉高速中海村富泉停车区的上下边****电站,分别接入南北侧停车区变电所、中海村隧道出口变电所。 本项目总装机规模为831.6 KWp。项目利用乐汉高速中海村富泉停车区北侧上边坡、南侧下边坡两处区域,其中北侧上边坡容量:198 KWp;南侧下边坡容量:633.6 KWp;电站****公司变电所0.4KV母线实现并网,并网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 3.总投资:****760.00元。 5 .工期:项目关键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10日主体工程完工,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未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分所造成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索赔、考核的权力。 6.招标范围: 本招标段光伏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线缆、并网柜、接入点改造(****电站相关的所有工程。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安装光伏组件屋顶及构筑物的荷载报告、安全稳定性评估报告(由建筑或轻钢****设计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及注册结构师章,并需经发包人确认)(如需)、房屋加固(设计及施工,如需)、厂房加固(设计及施工,如需)、安装组件区域的部分屋顶的防水修补(如需)、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办理并网手续、办理送出线路路径规划手续及设计(如需)、办理电能质量报告及批复(如需)、办理****政府部门、电网、****公司对接项目实施工作及各项手续、地方关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困难等相关事宜、办理涉路施工许可(含交通管制等费用)、开展地质勘察、开展工程所涉及的光伏场区、并网系统、送出系统设计、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等设计(效果图(如需))、举行开工仪式及并网仪式(定制项目开工及并网宣传条幅)、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采购(光伏系统、并网系统、送出系统(含无功补偿)、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等)、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试运行、验收和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电站清洗系统:1个屋面对应1套清洗系统(包括清洗管道、多个清洗泵取水点)(如需)、移交**行组件清洗、场地清理平整、场地绿化移植等前期准备、场地绿化恢复(包括绿化恢复方案的设计及实施)、项目竣工标识牌、配合迎检(包括但不限于准备会议室、安排车辆、会务所需的其他工作)、涉及安全所需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围栏、安全警示标识、采光带安全防护围栏、安全爬梯等)、对施工驻地和“两区三厂”等选址进行安全评估。并网点安装计量副表,采集计量装置需符合智能采集、数据远传至业主单位运维管理平台软件功能,****公司关于计量装置相关规范要求。 为确保工程质量,承包方需确保主材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组件:承包人必须从InfoLink Consulting2022年全球出货排名前6名的厂家采购组件。 支架:热镀锌支架。 逆变器:华为、阳光电源、固德威、易事特或同档次产品。 电缆附件:******公司、长缆****公司、3M公司、**通光强****公司、****公司、ABB或同档次产品。 7.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按照建设单位建设进度签订合同。 8.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2年,缺陷责任期1年。 9.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四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4)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业绩:1个单体200kW****电站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业绩:1个单体200kW****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4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发输变电专业),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7****法院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8)有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处于有效期内。 9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1.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现金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2.招标成功的项目须招标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办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且在5日内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办理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3.招标失败(流标及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项目,招标采购人在废标公告公示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4.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为:自2023 年 9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3 时 59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http://zb.****.com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乐汉高速中海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费 (可简写) 。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招标人定于2023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于**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九、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投诉处理 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方式:于先生 联系电话:028-****1845 十一、监督监督人:文先生 监督电话:028-****9598 十二、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王老师193****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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