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公开招租竞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城乡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公开招租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县振华街东首**、S240东侧
标段 | 类型 | 数量 | 起拍价 | 备注 |
一 | **县城乡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2车间北侧厂房1层 | 2205㎡ | 100元/㎡/年 | **县城乡融合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B2车间已达到入驻条件。现对 B2车间北侧1层车间进行公开招租。 |
(二)承租要求:
1、装修、设备采购安装、水电费、日常养护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理,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建设费用;
2、承租人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必须保证使用安全性能;
3、租赁期间,若政府收回或甲方使用确需收回房屋,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按要求无条件搬离并腾空房屋,招租人自承租人搬离腾空后10日内返还承租人剩余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承租人到期仍不能完全搬出的剩余物品则视为承租人自愿放弃,招租人有权处理,承租人须承担相关费用;
4、租赁期内出现任何消防安全事故,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招租人无责。
四、竞价人须知: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时间 0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北方街与中华胡同交叉口西);
3.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将下述材料****公司邮箱(****@163.com)并电话(0534-****531,0534-****521)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报名审核,或现场递交如下材料进行审核。代理公司向通过资格审核并填写登记表的竞价人发放竞价文件。
竞价人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竞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代理服务费:2000元,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不单独列支,由竞价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联系方式:
(1) 招租人:****
地 址:**省**市**县振华西街 45 号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0534-****256
(2)代理机构:****
地址:**县北方街与中华胡同交叉口西
联系人:周先生、曲女士
联系方式:0534-****531
(3)监督机构:****集团招采部
监督电话:0534-****6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通过**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二)竞价人资格审查
1.竞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竞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不具备竞价资格如下:
(1)未按照规定缴交竞价保证金;
(2)有法院未完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
(3)本项目竞价活动放弃竞得资格或拒绝签订租赁协议的竞得人不得再次参加本项目的竞价活动。
(4)经招租人审核确定不具备竞价资格的其他情形。
五、竞价保证金:
1.报名成功的竞价人须交纳竞价保证金3000元(肆仟元整),****银行转账(从本单位基****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银行账号:276********050****1887
(需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必须标注)
2.保证金须在2023年9月27日上午10****公司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价资格。
3.竞价人应充分考虑到转账、****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导致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4.竞价人应持保证金交款凭证或电汇复印件到开标会议现场,以备查验。
5.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需持代理服务费缴费收据、****银行回执单或电汇复印件、该项目所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甲方出具)等相关证明,到****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六、竞价开始
(一)开始时间:2023年9月27日15:00
(二)竞价地点:****(**县北方街与中华胡同交叉口西)。
(三)竞价流程:1、现场签到14:30-15:00;2、提交******社等机构提交营业执照、竞价代表授权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14:30-15:00分发号牌,竞价人递交的****公司账户查询为准;3、现场公开竞价;4、确定竞得人。结束后所有参会各方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
(四)竞价形式:
1.本招租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方式,分标段竞价,每次价格进行3次唱数,3次后成交,在唱数环节,其他参与报价单位可以进行举牌竞价,依次类推,报价最高者竞得。如竞得者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顺延报价次高者为竞得人或取消本次竞价活动。
2.若只有一名竞价人,且该竞价人的第一轮报价满足竞价规则要求,则该竞价人成为竞得人,该竞价人第一轮报价为中标价,若无竞价人,招租人有权另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活动。
3.第一轮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下一轮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报价。竞价加价基础金额:50元/㎡/年。不符合竞价规则的报价无效。
4.如竞价出现相同价格时,以先举牌者为准;如出现无单位举牌报价,经所有竞价单位确认后,取消本次竞价活动,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功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若未按招租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到达现场参加竞价,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
2.缴纳方式:电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中;
3.缴纳时限:租赁合同签订前交纳;
4.返还: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1)本项目租期为5年,年度涨租:100元/年(计算方式:第一年租金=成交价*2205㎡;第N年租金=成交价*2205㎡+100*(N-1)元,以此类推,年租金精确到元、四舍五入取整),付款方式: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期开始前5日内缴纳年租金。
(2)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招租方将有权按照顺序另行指定竞得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签订租赁合同
1.中标人(即承租人)应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招租人处按本次竞价最终确定的承租价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顺延次高价者为竞得人,依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合同期限为5年。
2.合同到期后竞得人无违约和其他事项,招租方将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竞得人;合同到期前如竞得人违约,招租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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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