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稷峰镇苑曲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汾水人家文旅综合体驳岸工程(南)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稷峰镇苑曲村省级乡村**示范村汾水人家文旅综合体驳岸工程(南)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县稷峰镇苑曲村省级乡村**示范村汾水人家文旅综合体驳岸工程(南)项目 | 本次采购设1包,主要包含公厕、绿化、园建、驳岸景观工程等内容。 | 不限 | 项 | / | ****326.34 | **** | **省泰****工业园区 | 913********405214M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县稷峰镇苑曲村省级乡村**示范村汾水人家文旅综合体驳岸工程(南)项目 | **县稷峰镇苑曲村省级乡村**示范村汾水人家文旅综合体驳岸工程(南)项目 | 主要包含公厕、绿化、园建、驳岸景观工程等内容 | 90日历天 | 王晓丽 | 鲁237********7592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剑飞,闫莉,王建中(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稷峰东街12号
联系方式:158****4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0359-****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0359-****758
附件信息:
253.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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