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国****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已由****公司以藏电后勤【2023】4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982.1平方米,其中生产综合用房1945.56平方米,水泵房36.54平方米,相关室外土石方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县规划路。 2.5计划工期:41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3年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12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2时0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12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2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9时5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各相关投标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8.4根据藏建招2022【17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单位应完成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工作。 8.5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件要求,不再将吸纳**籍高校毕业生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8.6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cn/open-web-gc/login,根据开标流程按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珠峰路9号 邮编:857000 联系人:罗布桑培 电话:182****03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附2号 邮编: 850000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 0891-****165
****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