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监理已由 ****改革局****改革局关于**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辛发改产业〔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9905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58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462.2平方米;共建设保障房2194套,其中公租房1469套、共有产权房725套。主要建设18F/-2D住宅楼5栋,18F/-2D宿舍楼1栋,15F/-2D住宅楼1栋,11F/-2D住宅楼5栋,9F/-2D住宅楼1栋,3F幼儿园1栋,1F配套用房,-1F地下车库,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中心、****服务站、****中心、公厕等附属工程;②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路东侧、**街南侧;③计划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④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北片区)监理;二标段:(南片区)监理;⑤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3.1.3财务要求:2022****事务所出具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3.4****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通****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9:00至2023-10-10 1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市府大街西段** | 地址: | **省**市**区**师大科技楼A座1910室 |
邮编: | 052360 | 邮编: | 052360 |
联系人: | 刘建旭 | 联系人: | 高佳谋 |
电话: | 135****9968 | 电话: | 159****553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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