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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馨院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及渠道销售代理一体化工程 招标公告
百合馨院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及渠道销售代理一体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百合馨院项目 已由**市****科技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百合馨院,闽发改备[2022]H0502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为纯企业自营项目,****(以下简称“代建人”),受建设单位(发包人)委托,根据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负责项目招标管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渠道销售代理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南林核心区; 2.2.项目建设规模: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1879.1平方米,商服用地-****商店) 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70年,不含别墅。容积率>1.0且<2.5 ,商业面积为计容面积的5%。绿地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50米。主要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百合馨院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及渠道销售代理任务,具体范围如下: 2.3.1 设计范围包含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等施工图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支护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三网通设计、幕墙深化设计、门窗深化设计、公共部分装修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交通标志标线(建筑部分)、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建筑部分)、建筑设计电气总平面设计、给排水总平面设计、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统筹各专项设计)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施工、营销需设计配合有关事宜。所有施工图纸均要求一次性设计完成,不得留待二次专项深化设计(如发生,费用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有关国家规范、标准,承担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承包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订设计纲要,进行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各专项设计后的统筹设计工作,施工期间派赴现场设计代表、图纸提供等,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本项目售楼处和样板房精装设计(由中标人专业分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上报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方案及相应工程预算(含设计费),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审核,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 2.3.2 施工范围:临时围墙、土石方工程(含清表、清淤、开挖、回填等)、喷锚工程、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工程(含降水)、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含砼构件等)、防水工程、砌筑工程、保温隔热工程、墙柱面工程(粗装修抹灰类)、天棚工程(粗装修抹灰类)、水电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支架、地下室充电桩电源点位留设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粗装修、楼梯间、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外墙保温、屋面工程等)、内墙涂料、外墙涂料、消防工程、配电箱供货、护窗和楼梯栏杆、外墙线条工程(EPS)、电梯工程(含轿厢装修工程)、人防门及设备工程、防火门、防火卷帘、电梯机房空调工程、地下室地坪面层(固化地坪)、划线及交通设施工程、园区标识标牌及导视系统工程、信报箱、太阳能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入户门、铝合**窗、单元门、钢结构工程、外墙铝板及线条工程(铝合金)、电力工程、给水工程、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无线信号覆盖工程、三网合一工程、建筑泛光照明工程、阳台栏杆(栏板)、充电桩、景观绿化工程(含硬装、绿化、照明、雨污水、市政道路、综合管线、室外家俱、小品、围墙、门卫岗亭、海绵城市)、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售楼处和样板房精装工程、石材幕墙工程等。 2.3.3 采购: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及设施、电梯、高低压配电设备、网络及电视设备、室内备用发电机组、夜景照明、监控设备等。 2.3.4 渠道销售代理工作负责:承包人负责对本项目的楼盘进行渠道销售代理,且需由承包人负责完成,不得进行分包,项目住宅可售面积约35421㎡、商业可售面积约1791㎡、车位420个,承包人需承诺完成建设单位保底销售利润(本项目保底销售利润为销售额的8%),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情况缩减渠道销售代理的面积,每套房源的销售底价由建设单位签字确认为准。(按实际销售面积予以计算费用) 注:每套房源的销售底价最终以开盘时由建设单位结合市场行情、政府备案价、建设单位的成本确定。 承包人需具有渠道销售代理营销**组织、整合、管理经验,承包人承诺为建设单位及项目配备渠道销售代理团队,配合建设单位营销动作。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项目情况的渠道销售代理方案。 承包人需完成建设单位下达的销售节点任务,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视情收回销售权,且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销售保底利润的损失责任,即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销售保底利润的不足部分。销售保底利润的不足部分从承包人递交的销售保证金及无息借款中依次扣除,扣足为止。 2.3.5 其他:承包人需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回填土检测、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排烟道系统检测、消防检测以及相关材料检测等,该费用已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承包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5.工期要求: 2.5.1 设计服务期: (1)设计服务期:①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基础施工图,6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终稿。②根据设计计划按时提交经评审合格的各专项设计文件。③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注: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分期分标段作业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承包人须密切配合,按发包人要求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设计成果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 (3)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应同时提交包含全部内容的光盘(或U盘)。报建、评审会、汇报会、专题会议所需图纸(含不加密CAD电子版)、资料等文件及相应份数由设计单位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 (4)发包人对已完成的该阶段设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后,设计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设计,但发包人要求或同意设计单位提前启动下一阶段设计的除外。 (5)上述提交时间是设计单位完成并提交设计成果的最终时间。发包人收到设计成果后,内部讨论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设计单位下一阶段提交最终设计成果的时间不变;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超过部分,设计单位下一阶段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可相应顺延。如中间过程有重大修改,设计进度另行协商。 (6)设计单位在完成合同阶段的设计工作后需将设计成果与下阶段的设计单位进行交底,并进行配合、指导工作,直至下阶段的设计单位完成相应报批工作为止。 2.5.2 施工服务期 (1)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工程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于609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季节性雨雪天)内竣工验收并交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开始组织管理人员、工人、机械设备进场准备施工。包人进行违约处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限额设计要求、品质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审查合格(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等的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个。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满足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6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7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投标人中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8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个。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28 日8:00:00起至2023年 10 月 9 日23:59:59前通****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银行转账);②电子保函;③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0 月 24 日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交易中心(http://ggzy.****.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和ggzyfw.****.cn)、****交易中心(http://ggzy.****.cn/np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崇溪东路9号B5幢,邮编:/ 电话: 0599-****805 ,传真: /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崇溪东路9号B5幢,邮编:353000 电话: 0599-****667 ,传真:0599-****760 联系人:卓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cn/npztb/ 联系电话:0599-****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集团****监察室 地址:**市**区**生态城交通枢纽****学校正对面) 联系电话:0599-****199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路2****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9-****272 2023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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