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15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关于开展15个自然**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9-27 17:21
根据《自然**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区重点区域内15个自然**统一确权登记,其中包含巴河、**河、鳌溪河、蹬子河、檬子河、阳台河等6条河流登记单元,黄垭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斯连水库、****水库、****水库等8个水****林场1个森林登记单元开展自然**首次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5个登记单元,其中河流登记单元6个,水库登记单元8个,森林登记单元1个,以国土“三调”及国土变更调查界线为基础资料,结合河湖管理界线,森林**管理“一张图”等其他成果,优化整合保护管理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湿地、草原、荒地等自然**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大茅坪镇、宕梁街道、鼎山镇、**街道、凤溪镇、光辉镇、化成镇、回风街道、**街道、梁永镇、平梁镇、三江镇、时新街道、水宁寺镇、天**镇、**街道、**街道、玉堂街道、枣林镇、曾口镇(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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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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