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中心改造工程
三、项目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四、采购最高限价:499,074.87元
五、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规模
本工程为医****中心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494.5平方米。改造内容涉及装饰、暖通、电气、给排水等。
2.项目类别:工程
3.采购类别:改造装修
4.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5.施工工期:监理签发工程开工令之日起45日历天内。
六、服务地点:**市********医院院区内。
七、报名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或以上资质。
4.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省执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6.省外企业已在**建设信息网(http://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7.已在**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3.已报名且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14.本项目拒绝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15.供应商须在磋商时提供全部响应文件盖章电子版扫描件。
八、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126.com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详见第十四条)进行报名。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员对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回传相关磋商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十、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十一、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探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时间止。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医院4A后勤楼115室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00。
十四、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磋商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磋商结果等职责,如有遗漏可能会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十五、联系方式:王老师,0756-****830
现场勘查联系人:陈老师,137****1915
十六、联系地址:********医院4A号后勤楼113办公室(**市**区梅华东路52号)
********医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