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略)
经海原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 土地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 使用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开始时间 | 网上申请、 | 挂牌(报 | ||||
容积率 | 投资 | 建筑 | 建筑 | 绿地率% | |||||||||||
海地(G)[(略) | 海原县甘城乡 | 666.02平方米(合1.00亩) | 商服用地 | R≤1.5 | 净地 | 40年 | 50 | 50 | 2023年1(略) | 2023年10月30日16时30分 | 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 | ||||
海地(G)[2023]-11号 | 海原县甘城乡 | 666.13平方米(合1.00亩) | 商服用地 | R≤1.5 | 净地 | 40年 | 50 | 50 | 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 2023年10月30日16时30分 | (略)0时00分 | ||||
海地(G)[(略) | 海原(略) | 168.97平方米(合0.25亩) | 商服用地 | R≤1.5 | 净地 | 40年 | 12.5 | 12.5 | (略)9时00分 | (略)6时30分 | (略)1时00分 | ||||
海地(G)[(略) | 海原县甘城乡 | 1142.17平方米(合1.71亩) | 商服用地 | R≤1.5 | 净地 | 40年 | 85.5 | 85.5 | 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 (略)6时30分 | (略)4时30分 | ||||
海地(G)[2023]-17号 | 海原县甘城乡 | (略)米(合1.87亩) | 商服用地 | R≤1.5 | 净地 | 40年 | 93.5 | 93.5 | 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 2023年10月30日16时30分 | 2023年11月01日15时3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略)org/(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略),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略),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略)。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略)。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略)org/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为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依据宁党办〔2015〕2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共同认定,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后,退还剩余部分。因单位自身原因,项目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2.出让起始价、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略)。
交易中心地址:(略)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略)、(略)。
2.出让人地址:海原县海城街道办事处黎明路(原林业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略)https://(略)org,点击(略)。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宁夏回(略) |
2023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