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质量提升改造项目(金波湖至胡杨村段美化提升项目) | **** | 工程施工 | 406474.53 |
**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质量提升改造项目(金波湖至胡杨村段美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办公厅****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受****的委托,对**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质量提升改造项目(金波湖至胡杨村段美化提升项目)以邀请询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公司、**盛世****公司、******公司三家单位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建设内容:
**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质量提升改造项目(金波湖至胡杨村段美化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预算总金额:
¥ 406474.53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陆仟肆佰柒拾肆元伍角叁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PDF形式上传****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单轮竞价,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为保证工程质量,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货物、施工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项目质保期内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运费、税款、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在报价结束当天需提供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的纸质报价文件两份;
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7时00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联系人:余 华 联系电话:136****5860
地 址:**省**市**县沙****接待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5168
地 址:**市**县百年佳苑14-1-7号门店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