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采购人) (略) 供货方:(中标人) (略) 签订地点: (略) 经过招标采购,供货方(略)为 威县城管局环卫队购 置环卫清运车辆、铲车及垃圾桶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略) 方。采购方、供货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供货方投标文件 中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1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0 天,自签(略)10 日历(略) 装调试完毕; 1.2 交货地点:(略) 1.3 产品设备总价款:(略) 元(大写:壹佰伍拾万伍仟元整) 二、供货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2.1 产品设备的合(略) 2.2 产品设备的(略) 2.3 所有产品设备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 料,有光盘资料(略) 三、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 质保期:从车辆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为质保期,该质保期 不得低于国家、部、行业规定的或企业本身的质保期年限。 供货方应(略)正 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及该产品设备的出厂标准。 3.1 供货方要有完(略),产品设备必须符合最 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设备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乙 方必须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的承诺供货,配置不得缺少和改变。如因配置不齐全致使该机无法正常工作,则由乙方负责。交货时要求车辆外观完好无损,各种技 术性能良好。所有随机配套件齐全。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者,甲方有权拒收。 3.2 供货方必须严格遵守《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 修服务承诺。 3.3 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设备或部件。 如果供货方收(略),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 方可采取必(略),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3.4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设备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货方使用了不符合标 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采购方有权退货和向供 货方索赔。 3.5 供货方应保证,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 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6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保修,终身维修。质保期限从采购方 验收合格、签署《产品设备验收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 一 年。以上质保 期如涉及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供货方应予 以免费更换或维修。 3.7 在质(略),如产品设备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或缺陷,供货方应 免费予以更换(略),如同一产(略),则在出现第二 次质量问题时,供货方必须无条件的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 四、交货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货方负责在 10 天内将货物交到采购方指 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由使用方签署《产品设备验收表》。《产品设备验收表》 作为付款的凭证之一。 4.2、供货方应根据采购方提供的《产品设备安装计划表》,在发货安装前一 个工(略)。 4.3 交货地点:(略) 4.4 产品设备配(略),采购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产品 设备。 4.5 在执(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军事行动、严重火灾、 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经买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 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时间较长时,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4.6 交货及验收标准: 4.6.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投标文件的承诺供货,配置不得缺少和改变。如 因配置不齐全致使该机无法正常工作,则由乙方负责。 4.6.2 交货时要求车辆外观完好无损,各种技术性能良好。 4.6.3 所有随机配套件齐全。 4.6.4 不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甲方有权拒收。 五、产品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 5.1 包装:原厂(略),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指定人员验证 后方可开箱,包装箱属于采购方财产。 5.2 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供货方负责,供货方应对(略) 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略)。5.3 调试:调试由供货方负责,供货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设备的必 要条件。并应向采购(略),包括 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 出现(略)。 5.4 验收: (1)产品设备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对到货产品设备的数量、 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货方提供验收方 案,与采购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供货(略) 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 收报告等文档。 (2)验收地点:(略) (3)采购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略) 不合格产品设备,一律拒绝签收。 (4)因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设备质量方面引起的纠纷,则以采购方当地技 术监督局或国家权威部门指定的质量鉴定(略) 由责任方负责。 六、培训要求 供货方提供培训计划,对采购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免费培训, 确保产品设备能良好地运作。培训(略): 6.1 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正常的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正 常使用。 6.2 技术培训: 6.2.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培训两名或两名以上合格操作人员,如甲方出现 人事变动,乙方免费为甲方新换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6.2.2 车辆的使用人员,需具有合同(略) 识,熟练(略)。乙方将免费提供上述操作技术服务。 6.3 安装调试: 6.3.1 乙方从接到(略)2 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略) 到该车辆的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要求,达到正常运行状态为止。 6.4、 维修服务: 6.4.1 质保期:从车辆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年内 质保期,该 质保期不得低于(略)。 6.4.2 供货验收完毕后一年内,由于车辆制造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乙 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发生的故障问题,乙方提供维修服务, 维修(略)。 6.4.3 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在两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并在 24-48 小时内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售后服务人员 每年至少上门两次走访了解产品的使用情况,协助操作人员一起检査,调整保养 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6.4.4 质保期过后乙方进行维修时免收维修费,只收损件的工本费。 七、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略),因产品设备配置、或零部件制 造质量问题而引(略),供货方应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产品设备及 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7.1 在质保期内(略),并应及时有效,产品设备发生故障后, 供货方应在收到采购方信息后 48 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质保期后应提供 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周期内,供货方应保证对产品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 供应,应附质保期外主要零配件价格清单。 7.2 供货方应在质(略),并进行终身 维修,提供质保期外每年厂家维护校验计划和所需费用。 7.3 供货方应具有完善的售中、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供货方应保证对所供产 品设备提供不低于厂家的售后服务。对质保期内产品设备质量问题经过一次维修 后仍不能正常运行的, 能保证予以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产品设备或者性能优 于原型号的新产品设备。 7.4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 于侵犯专利权(略)。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 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八、(略): 1、根据双方协商,本项目付款方式为:(略) 2、供货方指定的结算帐号如下: 单位全称:(略) 开 户 行:(略) 帐 号:(略) 九、违约责任 9.1 供货方延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略)。违约(略) 一天,按延期交付的产品设备总额 2‰的交付给采购方违约金,甲方可从应付货 款中抵扣。 9.2 在质保期内,由于供货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负责赔 偿。由于采购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购方负责。 9.3 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 采购(略),而供货方(略),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9.4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 定不符,或证明产品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采购方有权向供货方提出索 赔。 9.5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延误交货 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付款,可不执行违约(略),由双 方协商解决。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十、其他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十一、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招标(略) (2)中标人的投(略)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书面文件。 十二、解决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方、供货方各叁份。 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用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采购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仲裁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