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旧小区洋桃片区改造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n招标编号:****
\n各潜在投标人:
\n现就**县老旧小区洋桃片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做答疑如下:
\n1、问题:本项目桥梁单孔跨径多少米
\n答:本项目桥梁单孔跨径30+40+30(米)。
\n\n
2、问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前后不一致,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按哪个填写
\n答:按招标公告质量要求填写。
\n\n
3、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10、工期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11、…如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专用合同条款“5.3.2…无论施工工期**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
\n建议修改:“10、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11、…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5.3.2…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无论施工工期**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
\n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n\n
4、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7、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8、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监理备案所需材料,并协助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监理人若未能按期提交监理备案材料,则按合同专用条款中人员不到位予以处罚”。
\n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n强烈建议修改为:“7、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8、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信息登记。监理人若未能按期提交**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则按合同专用条款中人员不到位予以处罚”。
\n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款的第7和第8点修改为:“7、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8、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信息登记。监理人若未能按期提交**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则按合同专用条款中人员不到位予以处罚”。
\n\n
5、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n理由:自2018.8.1起,检察机关不在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n建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14执行吧
\n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款的第14点执行。
\n\n
6、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1.1监理范围包括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招标范围和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招标范围,不一致,请确认!
\n答: 按招标公告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准。
\n\n
7、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的4.1.1,6.2.2条款。
\n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另外增加“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n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n\n
8、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4.1.2序号6“监理人未按合同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监理的差错率超过5%,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不合理吧!
\n理由:因为监理人只要按实计量,就不应该受到处罚。
\n强烈要求修改:“监理人未按合同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监理的差错率超过10%,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
\n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n\n
9、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3“预付款:无”,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1“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n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交方式、金额及对等互保条件,中标人应当响应。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n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n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n\n
10、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3.2,专用合同条款9.2中的5和7,本项目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
\n理由: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n建议修改:①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②专用合同条款5.3.2“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提交相关完整资料,并出具监理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完成报送的竣工结算初审、竣工图复核签字且待工程结算经财审审定后,监理费支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97%;③工程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后28日内,结清监理费尾款”,建议修改为“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提交相关完整资料,并出具监理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完成报送的竣工结算初审、竣工图复核签字且待工程结算经财审审定后,监理费支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100%”删除③。
\n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n\n
11、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1履约担保形式“3.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有误吧!
\n理由:按闽建筑[2018]19号文规定取消闽建筑[2015]29号文中关于“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规定。
\n强烈建议修改:“3.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n答:按闽建筑[2018]19号文的规定执行。
\n\n
12、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2“5、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8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期”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前后不一致,请确认!
\n答: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期。
\n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n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n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n2023年9月28日
老旧小区答疑(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