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查整改项目(芦山县思延乡周村村、清江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排查整改项目(**县思延乡**村、清江村土地整理项目和**县**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排查整改项目(**县思延乡**村、清江村土地整理项目和**县**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社区九社
中标(成交)金额: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排查整改项目(**县思延乡**村、清江村土地整理项目和**县**乡青龙场村土地整理项目) | **市**县思延乡**、清江村 | 提交成果每个项目不少于3 份(包含:整改前、后优于0.2米高清正射影像图、整改规划设计报告及预算编制、整改规划图册、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及布局图、竣工报告、竣工图等省级自然**部门规定的相关成果资料),电子文档份数同上。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小组组长)、谭雪松、文荣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迎宾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0835-****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联系方式:余先生,028-****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02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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