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8日 14:0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14: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科技园人座205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科技园人座20501室 | ||
预算金额 | ¥58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197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西路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工186****97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科技园人座20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鸣131****1977 |
项目概况 **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科技园人座20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10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秸秆饲料化利用)
数量:19万亩
预算金额:558万元
最高限价:558万元
采购需求:拟选4家实施的企业、**社,通过科学深加工、辅料菌种发酵、混合搅拌、压窖发酵或裹包发酵形成产成品。完成产成品4.5万吨(产成品质量要求:棉花秸秆量不低于60%,其他辅料不低于15%,总含水量不低于50%)。根据棉花秸秆19****示范区所可以回收的总量,秸秆饲料化补助5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秸秆高效肥料化利用)
数量:1万亩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拟选1家实施的企业、**社,以棉花秸秆为主要原料,添加牲畜牛羊粪便和生物菌种,生产成品有机肥料0.3万吨(产品质量要求:棉花秸秆量不低于55%,牛羊等粪便不小于25%,总含水量不超过30%)。根据1万亩棉花秸秆总量,计划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信誉,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货物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科技园人座20501室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③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信用中国”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原件至****缴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科技园人座20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西路81号
联系方式:陈工186****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科技园人座20501室
联系方式:雷鸣131****1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鸣
电 话: 131****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