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市**大道106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青龙****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项目名称 | **省**市河沥文化街区工程项目亮化专项设计 |
项目编号 | **** |
发包时间 | 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 |
第一承包候选人 | 名称:**** 地址:**市**区紫云大道9号 响应总报价:615500.00元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方案设计编制周期为 25 日历天,初步设计编制周期为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周期 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综合得分:96.33 |
项目负责人:臧正保 相关证书名称:电气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016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1、**市**新区塘西河景观亮化提升工程设计,2、开发区沂湖公园项目工程亮化设计。 企业奖项:1、****设计行业优秀企业,2、“**市**新区塘西河景观亮化提升工程设计”获得**照明奖优秀设计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第二承包候选人 | 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市**区福祥路65号 响应总报价:637800.00元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方案设计编制周期为 25 日历天,初步设计编制周期为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周期 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综合得分:94.35 |
项目负责人:吴斌 相关证书名称:电气自控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522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1、**县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村改造工程(十三标)设计服 务,2、**市城市扩容提质改造及配套服务项目(城市夜景亮化)工程。 企业奖项:1、****协会颁发优秀勘察设计企业(2019年),2、“五一广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协会颁发城市亮化、景观亮化设计项目优秀设计类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第三承包候选人 | 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天目山路148号43幢(浙大西溪校区东一楼) 响应总报价:640000.00元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完成(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方案设计编制周期为 25 日历天,初步设计编制周期为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周期 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综合得分:93.55 |
项目负责人:卢德海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电气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305252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1、府山公园二期提档设计项目,2、亚运通勤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高速口-钱王街-万马路-锦天路)亮化设计。 企业奖项:1、****行业协会颁发优秀设计企业(2021),2、“**市**核心区夜景照明工程(二期)”项目在十五届中照照明奖评选中获得照明工程设计奖三等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未见授权人签字,不符合投标文件签署要求。 2、****公司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普莱思照明****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资格评审不通过。 4、******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未见造价专业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7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发包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63-****789;代理机构联系人:柴工,联系电话:0563-****880。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241。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