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昭亭中路20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花园北15栋6楼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路9号 | |
投标报价:1.05% | |
服务期: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深度要求) | |
综合得分:82.23分 | |
项目负责人:倪言波 | |
证书名称: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004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企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水利行业甲级 | |
企业业绩:**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021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标;2023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项目二标;**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项目二标;**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二标;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市**中路131号 | |
投标报价:1.15% | |
服务期: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深度要求) | |
综合得分:79.57分 | |
项目负责人:周亚军 | |
证书名称: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202****0000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标段 | |
企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水利行业甲级 | |
企业业绩:**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标段;2022年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一标段)(二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项目第三标段;2023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勘察、设计方案、施工图编制服务及项目全过程测绘(2.3万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办事处**路5号 | |
投标报价:1.12% | |
服务期: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深度要求) | |
综合得分:79.15分 | |
项目负责人:黄乘富 | |
证书名称: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11)****580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估) | |
企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水利行业乙级 | |
企业业绩:**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市**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计项目一标段;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0****438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135****04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
附件: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