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本项目属采购限(略)。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略)受(略)委托就(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略)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略)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元 |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略)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不(略)。
五、(略):
(1)发售时间:2023年(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7:00)。
(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售、邮寄或以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形式报名
(3)发售地点:(略)二楼。
(4)磋商文件售价:(略)
(5)邮箱:(略)
(6)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略)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d)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六、此项目为非财政审批项目。
七、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2023年10月12日10:00,地点:(略)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2023年10月12日10:00,地点:(略)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响应文件:(略)
勘察现场: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九、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略);
质疑答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十一、采购(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http://(略)cn/)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略),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略)。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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