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现对**市康佳****公司等6户不良资产委托代理清收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项目情况
序号 | 债权项目 | 本金 | 利息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司法状态 | 执行法院 |
1 | **市****公司 | 7,999,911.23 | 2,113,602.86 | ****公司、何红花、何小京 | 由******公司****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东**路旁3,677.10㎡工业出让地及上盖一栋三层6,149.50㎡的厂房提供抵押担保。 | 终本 | ****法院 |
******公司 | 1,387,213.94 | 338,654.73 | 何晨、何红花、何小京 | - | 终本 | ****法院 | |
2 | **市康佳****公司 | 9,000,000.00 | 4,329,177.67 | 陈建、刘永梅 | 由刘永梅名下位于**市内16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合计898.92㎡。 | 终本 | ****法院 |
3 | **市江****公司 | 95,000,000.00 | 83,985,724.69 | **市江****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杨炳坤、王嘉慧、朱伟、李尼念、夏富成、张晶晶 | **市江****公司名下房产,****广场街道**北路37****广场夏荷小区,整个夏荷小区共房屋564套,负一层车位211个,负二层车位169个,本项目的抵押物为其中的168套房产及负一层车位211个、负二层车位169个车位。 | 执行中 | ****法院 |
4 | ******公司 | 93,000,000.00 | 31,222,191.44 | **亚华婴****公司 | 1.******公司位于**市**县儒林镇儒林大道东侧土地使用权,面积3908.80平方米; 2.******公司位于**市**县儒林镇人民北路的房屋,面积1848.09平方米; 3.**羴****公司位于**市**县儒林镇儒林大道东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53061.01平方米; 4.**羴****公司位于**市**县儒林镇人民北路11处房屋,面积21899.31平方米。 | 终本 | ****法院 |
5 | **市******基地 | 7,800,000.00 | 1,846,205.00 | 段红福、邹沙 | 段红福名下位于**市禾青镇黄场村一宗综合用地使用权及地上5栋工业用房,建筑面积608.69㎡,土地面积27739㎡。 | 终本 | ****法院 |
注:序号1两个债务人为关联企业,一并采购一家委托****事务所。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拟采取竞争性磋****事务所代理各个项目的清收处置,基本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我司不支付任何前期费用,项目实现回收后,我司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代理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由我司承担。****事务所的清收回现时限,采购整体预算依据项目具体受偿情况按不同费率计付(最高不超过8%),且单笔债权采购的预算不超过90万元。
本次选聘服务代理期为一年,若在代理期内达到我司相关要求和工作效果,则可进行续期。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提供清收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帮助公司实现债权回收。推进各项资产的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等);维护资产项下各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时效维护、实现担保权益、查封相关资产等)。
2、根据项目要求,就项目涉及的各项协议、函件等材料等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起草或审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等,同时协助进行谈判。
3、项目如有破产情况,维护项目所涉及的债权及财产优先权,与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就债权金额确认、破产事项表决、破产财产处置等事宜进行积极沟通。
4、在项目处置周期范围内,根据我司需求提供本项目涉及的非法律诉讼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自身**积极帮助我司寻觅项目投资人;项目如何进行有效管理、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同时提供全面、具体可行的法律意见。
5、按月进行口头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每季度提交书面代理情况报告,****公司。
四、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具备相应业务资格。
2、没有司法不良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资料查阅安排
1、查阅地点:**市**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510房
2、查阅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91****4571
前来查阅资料请提前预约时间。前来查阅资料须递交(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查阅人身份证复印件、(3)律师证复印件、(4)《保密承诺函》,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六、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
****事务所可以视单个或多个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应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市**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7楼702室。
3、报名文件:(1)报名表、(2****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5、报名文件提交
原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市**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7楼),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
扫描件提交邮箱(必须提交):****@hnchasing.com
4、报名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731-****6774(联系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七、现场磋商
****事务所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通知符合我司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谈判磋商。
现场磋商环节将进行项目报价,项目报价次数为2次,供应商如需二次报价,则须准备好空白报价函,并加盖公章,以便现场填写。
需准备的响应文件:(1****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事务所业绩、团队介绍、项目经验等);(2)具体服务方案(包括拟代理项目、代理思路、项目分析、工作安排、团队人员等)。
响应文件需密封后提交,提交时间为现场磋商会议当天,具体现场磋商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项目采购及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31-****6774(联系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邮箱:****@hnchasing.com
2、项目资料查阅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1****4571(联系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九、特别说明
1、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资料不予返还。
2、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磋商。
3、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现场磋商过程中补充说明。
附件: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