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历史文脉一期-**会馆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时间)前线上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3年**区历史文脉一期-**会馆修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3.69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2023年**区历史文脉一期-**会馆修缮工程,包括**会馆(古建筑,省级文保单位)、幽邃轩(仿古建筑)、紫薇岛(仿古建筑)等建筑损毁部分的拆除和修复、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和各建筑周边道路环境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工程期限:8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拟选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0月11日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年10月11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2.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cn/;****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2.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政府采购客户端****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2.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2.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3.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四、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开标大厅”****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万莉 联系电话:0516-****8186
地址:******广场B栋410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78号
联系人:吴承忠
联系电话:0516-****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B栋410室
联系人:万莉 联系方式:0516-****8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莉
电话:0516-****8186
****
2023年9月 28日
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94d9f765f9184fc****957ca3218a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