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结果公告
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 | 中标金额 | -- |
公告详情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
****
项目地址
**省**市**区**省****郊九公里**冶炼厂本项目现场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1)包含本项目所需6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简称CEMS)的功能设计、设备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等。(2)6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①、二制酸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 1 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电除雾出口至120米烟囱水平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②、二系统烧结机头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 1 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排放烟囱竖管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③、熔炼9.3米及24万除尘器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 1 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风机至烟囱方形烟气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④、烟化炉除尘脱硫系统废气排放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1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脱硫塔顶部排放烟囱竖管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⑤、热电2#3#锅炉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1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风机至烟囱方形烟气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⑥、热振脱硫排放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1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脱硫塔排气筒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SO 、颗粒物。
公告名称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9-06
公告结束时间
2023-09-07
公告附件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签字盖章版).pdf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标段/包编号
****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000.00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元)
5000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
联合体投标
否
交货期(天)
60
交货期说明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于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备案等。
招标/采购范围
(1)包含本项目所需6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简称CEMS)的功能设计、设备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等。(2)6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①、二制酸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 1 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电除雾出口至120米烟囱水平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②、二系统烧结机头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 1 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排放烟囱竖管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③、熔炼9.3米及24万除尘器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 1 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风机至烟囱方形烟气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④、烟化炉除尘脱硫系统废气排放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1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脱硫塔顶部排放烟囱竖管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⑤、热电2#3#锅炉废气排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1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风机至烟囱方形烟气管道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 SO 、NOx、颗粒物。⑥、热振脱硫排放口,监测系统安装数量为1套,监测取样点安装位置在脱硫塔排气筒上,主要污染物监测内容为SO 、颗粒物。
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投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招标设备相应的设计、制造、销售或环保设施系统的集成能力。(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在生态环境相关部门认定的产品目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单位至少提供一项(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开票资料。4.3 投标人应有固定的供货、技术指导、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快速响应能力(24小时)。4.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影响经营资格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4.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4.6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4.7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原件);注:如果评标资格审查有需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应于****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核验各投标人信用情况,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时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质量要求
(1)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2)联网传输要求按照《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3)CEMS 系统应满足《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及其附件1《纳入自动监控排查操作说明》、附件2《联网要求与有效传输率统计说明》,特别要满足文件中对量程的要求。(工厂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及**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9-06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13 17: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3-09-13 17:00: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2023-09-13 17:0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3-09-26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9-26 09: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3-09-06 09:0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3-09-13 17:00:00
文件获取地点
开标地点
**省**市**区南郊九公里**大道南118****中心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区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135****1901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境内亚洲中国**省**市**区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134****7817
电子邮箱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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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
****
公告附件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公示(签字盖章版).pdf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冶炼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标段/包编号
****
中标内容
中标人1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价格(元)
****800.00
特别事项说明
公告内容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