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关于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2023-10-07 1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小蓝经开区网站公告,公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3729
通讯地址:**省**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2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研发生产一期项目 |
2023/9/28 | |
2 | **铃瑞****公司年处理3000吨新能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
202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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