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花石镇琵琶村大金组至雪佳组道路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花石镇琵琶村大金组至雪佳组道路硬化工程(全长约1020米,宽3.5米,厚0.2米,350米渠道整修600mm*600mm)。
②项目地点:**县花石镇琵琶村大金组至雪佳组。
③项目工程范围:本次项目为**县花石镇琵琶村大金组至雪佳组道路硬化工程、包含C30混凝土硬化,路床(槽)整形,混凝土管,板方材,支撑钢管塑料油膏等(详见**县花石镇琵琶村大金组至雪佳组道路硬化工程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594494.36元。
2.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水利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公司负责、****公司由甲方负责指定,费用由甲乙方协商解决。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道路建设及建筑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工程结算时预留20000元质量保证金、时间为2年)。
4.工期要求:在2023年11月31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5.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8时至2023年10月13日下午5时止。报名地点:花石镇农村****交易中心****政府****办公室二楼)。
2.报名条件:凡具备国家颁布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公司,从事建设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不能到位的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4.招投标地点:花石镇农村****交易中心****政府****办公室二楼)。
5.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刘凯187****3168,项目咨询联系人:胡斌175****2110,项目技术联系人:郭杜138****7128,鄢晴130****8778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镇“三资”****中心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并携带工程总价3%投标保证金,****公司当场退还,中标公司存入村账乡代管专户,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3.投标区间值由业主单位当场商议 (村****委员会),投标金额下浮控制在10%以内,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相等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字迹有涂改痕迹的。
2.未按招标要求,报价超出范围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甲、乙双方当场确定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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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