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国家乡村**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 财办建〔2022〕18号)和《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精神,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按照《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进一步推动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力争到2025年建立县域统筹,****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现面向社会再次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项目内容:
征集项目是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试点县,利用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对符合五大支持方向,进行**、改造升级的项目。项目储备库分为五种类型,分别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A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B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C类)、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D类)、提**域生活服务供给质量(E类)。同一项目兼有几种类别属性,取其最显著属性类别。主要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数据。4、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一致。5、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和多头(部门)申请,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资金奖补,市县已经出台实施的叠加政策除外。6、其他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二)项目申报主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资金使用,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专项检查。
(三)入库项目应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政策,符合我省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工作要求。申报项目具有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入库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入库年度、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支持方向、建设类型、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成日期、实现功能等。
三、申报流程和项目入库
(一)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表、承诺书、投资对照表(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供)、投资账务信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供)、可行性研究****商务局,县商务局对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有多个同类别项目时,进行竞争性比选。公平公正确定实施主体,形成拟推荐入库项目清单,经**县县域****领导小组同意、公开公示、市级部门研究审定、省级部门备案后,正式进入储备项目库。项目库纳入商务部“县域商业信息”平台管理,县商务局明确专人,做好信息录入、审核、完善更新等工作。
(二)由县级县域****领导小组(县商务局代)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保障项目实施。协议包含: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奖补标准、验收要求、产权归属、项目持续时限、预期绩效目标、资金兑现要求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等。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项目申报申报主体将申报表、承诺书、投资对照表(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供)、投资账务信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于2023年10月12****政府南楼330办公室,联系人:李玉莹 ,联系电话:0558-****399 ,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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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