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全部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略)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略))。
2.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略),需按照(略):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略)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略)
(3)被政府行(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略)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略)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5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