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切娃乡拉日铁路扎**大队职工之家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工程**县切娃乡拉日铁路扎**大队职工之家建设项目已由“仁发改基建〔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县总工会经费、市总工会经费,项目总投资585184.41元,项目比选最高限560376.9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企业的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略)
2.1项目名称:**县切娃乡拉日铁路扎**大队职工之家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职工之家109.5平方米,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场地恢复及附属(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资金来源和落(略):县总工会经费、市总工会经费,资金已到位。
2.5质量要求:(略)
2.6工 期:(略)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县住建局备案的农牧民施工企业资质,并由当地农牧民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相应资质的施工队或独立法人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具有有效安全(略)(财务报表、纳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不含周末),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前往:**县驻**联络处(**家园A座13栋)报名。(填写报名表)
4.2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4.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8时00分,地点:**县驻**市联络处(**家园A座13栋)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项目业主:(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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