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0-08 】
**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项目公告
通公-KQ-GG〔2023〕006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的规定,《****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厅修订的《**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中心)受出让人:****委托,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对下列矿业权交易项目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时家店乡项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矿 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县时家店乡项家村
(四)拐点范围坐标:
Ⅰ矿段拟设**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442.68 | ****1437.50 |
2 | ****511.12 | ****1575.60 |
3 | ****487.66 | ****1749.17 |
4 | ****708.98 | ****2036.54 |
5 | ****377.76 | ****2182.30 |
6 | ****215.45 | ****1900.45 |
7 | ****301.72 | ****1840.37 |
8 | ****243.63 | ****1745.66 |
9 | ****162.90 | ****1804.72 |
10 | ****063.97 | ****1876.63 |
11 | ****960.51 | ****1875.99 |
12 | ****988.68 | ****1690.20 |
13 | ****127.70 | ****1570.67 |
14 | ****049.35 | ****1479.07 |
15 | ****960.04 | ****1566.44 |
16 | ****988.76 | ****1604.54 |
17 | ****888.11 | ****1697.40 |
18 | ****745.69 | ****1550.76 |
19 | ****627.98 | ****1405.89 |
20 | ****577.31 | ****1298.69 |
21 | ****854.24 | ****1079.82 |
22 | ****012.65 | ****1176.11 |
23 | ****348.90 | ****1380.49 |
面积:0.5124 km2 标高:712m~486m |
Ⅱ矿段拟设**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059.57 | ****1534.49 |
2 | ****211.38 | ****1630.69 |
3 | ****168.22 | ****1693.53 |
4 | ****022.15 | ****1701.92 |
5 | ****948.85 | ****1698.93 |
6 | ****952.17 | ****1571.89 |
7 | ****013.94 | ****1526.16 |
面积:0.0332km2 标高:510m~450m |
(五)**面积: 0.5456平方千米
(六)**储量:
矿段 编号 | 类型 | 类型 代码 | 矿石量(单位:103m3) | ||
保有量 | 消耗量 | 累计 查明量 | |||
Ⅰ | 可信 储量 | KX | 22798.18 |
|
|
控制 **量 | KZ | 23263.45 | 1325.73 | 24589.18 | |
Ⅱ | 可信 储量 | KX | 678.02 |
|
|
控制 **量 | KZ | 691.86 | 8.22 | 700.08 | |
合计 | 可信 储量 | KX | 2347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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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 **量 | KZ | 23955.31 | 1333.95 | 25289.26 |
挂牌起始价:2011.4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零壹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增价幅度: 2万元
设计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100万立方米/年
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矿山服务年限均由已评审公示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八)**开发利用情况
本次出让区域南侧有一处采矿权,采矿权人:**县****公司,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采矿许可证号为C220********271****8299,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考虑到科学、合理、安全地开发利用矿产**,避免以山脊线划界、一面墙式开采和开采后遗留残山、残坡等情况,降低山体崩塌、落石等安全隐患,便于开采后的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恢复治理,实现砂石**绿色开发、集约开采、系统修复全生命周期管理,本次实行挂牌出让**范围与**县****公司采矿权整合开发,合并办理采矿权登记。
竞买人竞得本次出让采矿权后,须将本次挂牌采矿权和**县****公司采矿权合并重新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所开发利用的矿产**储量为原采矿权保有**储量和本次挂牌采矿权区域内所经评审备案的**储量相叠加。
(九)多目标管理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矿产**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
2.依法缴纳**税和矿产**占用费;
3.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4.杜绝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是以各类工程名义违法采矿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十)开发全过程动态管理要求
1.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于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闭坑全过程,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山。
2.竞得人要在正式投产后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实施,采取台阶式开采,不得形成“半边山、一面墙”。
3.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4.接受自然**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十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竞得人应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建立基金存储账户,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将生态保护修复贯穿采矿活动全过程。
二、挂牌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7日;
2.挂牌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0日;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至2023年10月18日9时;
4.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至2023年10月20日9时;
5.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
三、竞买人资格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登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kyqgs.****.cn/查询)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
(二)申请资料
1.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本次挂牌起始价两倍(含两倍)以上的保函。
四、竞买规则和要求
(一)本次挂牌出让项目采取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申请、竞买报价(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 “首页/交易主体平台”后按照提示及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二)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按照提示填写及上传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方能取得报价(竞价)资格。竞买人报价(竞价)不得低于当前交易平台显示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增价幅度报价。挂牌报价期限截止之前,竞买人必须进行有效报价后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三)在规定的挂牌报价期限截止前,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交易平台将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间后即可确认此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
(四)在规定的挂牌报价期限截止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交易平台将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间后提示所有已经报价的竞买人:“此次挂牌出让将转入限时竞价,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此时竞买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与,最终以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交易平台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交易平台生成的《成交确认书》上进行电子签章。
(六)本次矿业权交易挂牌出让项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实地考察的,可自行前往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次出让采矿权情况和本公告内容全部知悉并无异议。
******所涉及的用地、用水、用电、青苗、林地、道路及地面资产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法律法规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实施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时需占用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区块内的土地、矿产**的,所产生的不可抗力因素竞得人应依法予以配合。
(四)矿产**开采存在不可预测因素,有一定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应谨慎投资。出让人对本次挂牌的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后投资所产生的采矿风险和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出让采矿权是竞得人在该**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的权利,涉及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能源、自然**、****服务局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六)竞得人在开采矿产**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带来的各类风险、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因本次出让考虑到科学、合理、安全地开发利用矿产**因素,实行挂牌出让**范围与**县****公司采矿权整合开发,竞买人必须知悉该特殊性。竞得后须与**县****公司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办理采矿权转让。
(八)若本次竞得人为**县****公司,须按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并完善相关资料,与原采矿权范围合并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若本次竞得人非**县****公司,**县****公司须配合竞得人办理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220********271****8299)转让和有关资产评估等事宜。相关资产评估由出让人按照矿业权评估有关规定抽取评估机构对**县****公司依法持有的采矿权及采矿权范围内的附属资产所有权(即所属的设备设施,房屋,已征用或承包的林地、土地,自建道路等,附明细表)进行评估,在该资产评估结果公示期内,采矿权人和竞得人对评估结果不能提出合理合法异议的或提出的异议经评估机构认定不成立的,该资产评估结果即作为转让价格。此评估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和支付,并按出让人要求按时支付费用。在该资产评估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竞得人需与**县****公司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县****公司支付转让款。同时,**县****公司必须全力配合竞得人在30日内,依据相关规定向****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以及其它财产的变更登记、交接手续等。
六、对交易矿业权项目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并知晓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相关文件及风险提示,如对出让项目相关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挂牌时间****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二)参加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时间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出让人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出让人确认是否予以受理。异议成立的,****中心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三)竞买人在报名时间期内通过交易平台填报申请书及上传申请材料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无异议。
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文件的途径
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的详细内容以《挂牌出让项目须知》等文件为准,竞买人须全面阅读并知晓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相关文件的要求。竞买人可以通过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thsggzyj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浏览、查阅和下载相关资料,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页面下方附件。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九、确认成交结果
(一)交易平台确定竞得人后,交易中心、竞得人须在交易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当日当场签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确认书。
****中心在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平台不少于10个工作日进行公示挂牌出让成交结果。
(三)《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该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十、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一)成交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共同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二)竞得人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向出让人提供《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等其他申请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竞得人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须在收到税务部门的的矿产**专项款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未按期缴纳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四)竞得人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出让收益后,方可申请办理相关权证。
(五)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交易平台出具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废止,并将其列入矿业权竞买人失信名单。
十一、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机关****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二)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应当在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期间内中止或终止挂牌,并发布变更公告:
1.出让人出具书面意见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
2.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
3.涉及出让项目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矿业权交易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
5.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无法正常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未在交易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后进行电子签章或拒绝进行电子签章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竞得人有矿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交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人应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期限内确认有效报价。竞买人报价(竞价)经确认后,交易系统不支持撤回,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竞价)。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报价(竞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已经报价(竞价)的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报价(竞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三)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报价(竞价),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四、竞买咨询联系电话:
1.申请竞买咨询电话:0435-****812
2.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435-****811
3.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435-****811
****
****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