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已****委员会以 城发改委发〔2023〕1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河道综合治理总长 12.92km(干流上段长6.62km、干流下段长6.30km)共计2段。护岸工程2.58km(**、改建等),改造阻洪卡口(桥梁)5处。
治理河段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堤脚线6.84km;工程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堤顶步道0.14km、**挡墙0.97km 、**镇脚+植生护岸1.43km,现状已成挡墙冲刷防护1.007km、堤顶步道美化3.292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025.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926.2155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东大街6****酒店附属楼7楼 | 地址: | **市两江新区土星C3栋11楼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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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2436 | 联系电话: | 133****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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