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加强**噪音污染防治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都更为丰富,随之而来的城市噪音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噪音主要包括商业噪音、娱乐噪音、交通噪音以及工业噪音。****广场舞的音响声、乐器唢呐声、深夜夜宵摊的喧闹声、装修噪音等对城市居民的影响尤为突出。它们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学习、情绪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建议: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公民了解噪音的危害、自觉遵守噪音防治法。
2、加强噪音的监测管理。
在居民区及重要场所设置噪音监测器,加强居民区周围的巡逻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噪音扰民行为。****广场舞的管理,限定其音响设备的分贝,固定广场舞的时间。
答复意见:
******局、州住建局、****运输局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新《噪声法》宣传
《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已于2021年12月24****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噪声污染与城市生活环境息息相关,在开展噪音污染防治的过程中,我局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六五环境日”、志愿者服务活动等进行宣传和普及《噪声法》,进企业、进社区,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法》的认识,增强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公众等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每年开展本部门和执法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3次,全面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1.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监测点位调整。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及用地现状,2020年,我局组织8县市开展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在**城市功能区共设置监测点位64个,城市区域共设置监测点位566个,城市道路交通监测点位165个。该项工作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2.根据工作职责,出台管理规范或要求。在工业噪声方面,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噪声。在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方面,采取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出台相关管理规范。如**县制定《广场舞管理公约》,明确规定跳舞时间,严格控制音量;并于**25支民间团体签订了《公共休闲场所娱乐承诺书》,在指定区域、时间段,以不影响他人为原则进行人性化日常管理。在交通运输噪声方面,特别是夜间运营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文明驾驶,减少噪声污染。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应用。
3.特殊时期,加强噪声工作的监管工作。如在中考、高考期间,组织“护考行动”,印发《2023年高考学考期间噪声防治工作方案》,自5月30日起至6月14日,开展高考学考期间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联合**、住建等部门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场所实施有效监管,鼓励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通过错时生产,调整工期和生产计划等措施实现高考学考期间噪声的有效控制。对产生噪声较大的重点商区或居民区附近公园、商户加强巡查力度,强化夜间值守。对车辆通行较多的重点路段加强昼夜巡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妥善处置群众各类信访问题,完善信访受理和处理机制,健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诉求平台,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认真接待及时处理,严格落实群众“回访”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来,我局共收到“噪声”类投诉50件,办理完成5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加强部门联合治理
对于一些环境噪音污染难点问题,加强与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噪声污染问题,由多个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有效解决。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定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噪音扰民的情况,加强对核心商业区、居民生活区、建筑工地的巡查力度和频率,有效减少噪声扰民投诉现象;对可能存在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重点蹲守,巡视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巡查和举报发现的噪音污染,及时关闭其音响设备,停止其噪音污染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商户,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罚款,视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
目前**省正在组织编制《**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我局将依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编制州级方案。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类污染源的特点,聚焦重点领域,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声环境质量改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和谐生活环境的需求。强化部门协作,落实治污责任,明确州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细化治理措施,明确监测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尤其是大力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一是严控营业场所噪声管理。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维修、超市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加强对产生噪声以及减振降噪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优化布局、集中排放,并对相应的设备、设施加强维护保养,防止、减轻噪声污染。二是强化重点营业场所管控要求。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内,以及居民住宅区、学校、****机关周围。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经营管理者有责任对场所内产生的活动、行为噪声进行管理和劝阻。三是严格噪声污染执法检查。督促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噪声相关执法部门之间,****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