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 提出 **市**区西南街道金乐**侧地块三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8814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9918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8日
审批、公示部门:******局**分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桃李面包年产6.9万吨成品面包、****中心项目1号厂房、4号设备用房
项目地点:**市**区西南街道金乐**侧地块三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91237.67平方米(平方米)
变更内容:本次报审桃李面包年产6.9万吨成品面包、****中心项目进行报建,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提交了土地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等资料。 (一)总平面与1号厂房单体、4号设备用房已于2023年4月19日申请告知承诺制审批(收件编号:****),经审核1号厂房、4号设备用房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40********0384、440********0388号。4号设备用房因发证信息有误,现申请重新发证。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现申请1号厂房单体及总平面调整变更。 (1)总平面变更后指标:净用地面积600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26256.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237.6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9126.36平方米、建筑密度43.76%、容积率1.65、绿地率10.01%; (2)1号厂房变更后:性质为车间、其中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1.7米,基底面积23274.25平方米,建筑面积80816.07平方米,计容面积91138.6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3.38平方米; (3)4号设备用房:性质为设备用房,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7.2米,基底面积1359平方米,建筑面积3219.84平方米,计容面积1359平方米; (4)总平面取消2号宿舍单体以及注销原编号为建字第440********0386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以上数据符合本次同步审批并通过的总平面图要求。 二、缴费方面:该项目位于西南街道区域内,****中心**范围,建设单位营业执****公司,根据(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文)规定,符合相关要求,故不对其收取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初审拟按照《******规划局关于印发城乡规划公示公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先进行10个自然日的网上公示,视公示反馈情况再行审批,请领导审批。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局**分局收。 邮编:528100
电子邮箱:zrjtszglk@ss.****.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查询网址:http://zsxx.****.cn/SSGS
制作单位:******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