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3年**县教育等公建项目 | ||
项目法人: | **** | 项目地址: | **县境内 |
立项批文名称: | **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市****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 |
交易平台: | ****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9-14 |
2023年**县教育等公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3年**县教育等公建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08-340123-04-01-119984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小学项目,总建筑面积23415.17平方米;2、****幼儿园项目(模块化),总建筑面积7369.84平方米,地上6845.32平方米,地下464.52平方米;3、****集团总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规划建设24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4、****中学改扩建项目,**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6635. 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725平方米;5、****中学改扩建项目(模块化),**总建筑面积为6926.78平方米,其中地上6510.26平方米,地下室416.52方米;6、职教中心三期项目,本次建设为两栋教学楼工程,约13000平方米及配套工程;7、绿地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9627.16 平方米;8、****小学改扩建项目,本次扩建建筑面积为 4286.15 平方米;9、****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10、****小学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299.22平方米,其中地上4303.47平方米,地下室1995.75平方米;11、****初中改扩建项目(模块化),总建筑面积为4524.07平方米,其中地上4138.98平方米,地下室385.09方米;12、合****分校改扩建项目(模块化),总建筑面积为3397.26平方米,其中地上3123.46平方米,地下室273.80方米;13、刘河小学迁址**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485.04 平方米;14、官亭中心校改扩建项目,本次**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00平方米、地下3000平方米);15、**县交通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包括公交站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1)或(2)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勘察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1)或(2)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1.3施工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其中一位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1.4投标人财务要求:无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含4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任意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 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3 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5 信誉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0:00至2023年10月09日 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505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0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县上派****银行20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蒋姗姗
电 话:0551-****624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武华玲
电 话:0551-****505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市**区**路2588号
电话:0551-****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359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75****0446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