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河湖清淤疏浚整治规划及生态治理保护修复方案已由****以****人民政府〔2023〕101号)、寿水党组纪要〔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县河湖清淤疏浚整治规划及生态治理保护修复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5 最高控制价:****500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评审;
2.7 服务期限: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成果(但需满足上级时间节点要求)(2)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①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月09日 9时至2023年11 月2 日10 时(**时间,下同),登录****交易中心(http://ggzyj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http://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ggzyjy.****.cn)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地 址:**市**县螯阳镇胜利街42号,邮 编355500
电 话:185****9663,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华林路155号**兴大厦2608室,邮 编:350001
联系人:林万铭,电子邮箱:****@qq.com
电 话:150****7501,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县**角林路2号
联系电话:0593-****66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 址:**市**县螯阳镇胜利街42号
联系电话:059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