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于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在****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事务所****公司主动放弃此次项目中标排序资格,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递补下一****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事务所****公司
本结果公示期为 3 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提出。
一、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隐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其他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情形的。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行****集团公司“黑名单”。
异议受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市政府3号楼3楼
电话: 0799-****961/134****2012
招标人:****
日期: 2023年10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