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整体效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川财采〔2022〕122号)****管理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州级部门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凉市监发〔2023〕138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2023****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重点监督抽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为提高检查质量,力求工作纵向深入,效果突出显著,本次监督抽查由我局随机选取40家左右社会代理机构,共120个政府采购项目。被****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随机抽取。
二、检查内容
****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询问质疑、投诉处理等环节,主要包括社会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失信和处理处罚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前期准备、检查、处理处罚和汇总公示三个阶段,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州财政局统一抽取被检查项目,统一检查口径。州财政局聘****小组,开展培训等。检查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二)检查阶段
1.代理机构自查阶段(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被检查单位需如实整理单位情况资料及采购活动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对照指标体系,形成自查报告,****小组。
2.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10月22日至12月14日):我局另行下发制式文书。检查小组需填写财政监督通知书,于入场三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对照指标口径逐项核查被检查单位情况,固定证据材料,发现违法行为的,需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形成工作底稿初稿、检查评价初步结论。
3.意见反馈阶段(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检查小组将工作底稿、检查评价结论交被检查单位确认、签字盖章。被检查单位拒绝或者因特殊原因未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检查小组及时收集整理检查评价档案资料。
(三)处理处罚和汇总公示阶段(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1日):我局将违法线索移送有****财政局,收****财政局需再次固定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处罚。****财政局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处理处罚情况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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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